在篮球比赛中,当一队球员吹技术犯规被判罚后,另一队会获得两次罚球和球权。在同一个比赛场次中,另一队也有球员吹技术犯规被判罚,那么同样也会被判罚两次罚球和球权。
分开判罚,先是打手犯规判给对方球全。如果对方投篮的话就是两个罚球 然后是技术犯规,判给两罚一掷(规则很早就改了哦)罚两球在中场骑线开球。
都要罚球,先罚技术犯规,没人一球,然后罚打手犯规的球,罚不进争抢篮板。
1、乙方脚踩了边界以后,就算是界外物,跟篮球支柱是一个道理,只有双脚都回到界内的时候,才算是正常的参赛队员。
2、清楚是球出界,球权归救球球员一方。救球的人飞出去前脚没踩出界外,说明他触球瞬间球还算在界内的,而当他把球砸到对方脚踩出界的球员身上时,等于对方那个球员在界外触了球,算他出界,所以球权属于救球一方。
3、那肯定就是你出界了,篮球是按照最终落地人来算球权的,你已经在界外了,球从场内出来碰到你,就是你出界了。
4、那要看那个队员的脚有没有接触地面,接触的地方如果在界外不算他出界。
5、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是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队员是指进入比赛之中的队员,而不是场下的替补队员)。
6、LS的回答有些错误,第二个都算B的球权,因为B已经在场外了,第三个是A的球权。
而100秒长暂停的次数,每支队伍一共有7次,也就是说比赛双方一共可以在比赛进行的48分钟内申请14次长暂停。当球成为死球或者持球球员面对裁判做出暂停的语言表达,可以申请长暂停。
篮球暂停不是向裁判要的,而是由场下的教练向技术台的记录员要求暂停,然后助理记录员会向裁判员出示暂停牌,裁判在犯规报罚时或是攻防转换之后鸣笛停表。
在所有的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权。在第1节开始的跳球后未在场上获得控制球的队应开始交替拥有。
教练员提出暂停的请求后,当对方投篮得分时。该请求必须在投篮队员投篮球离手前提出。罚球中间发生犯规,在执行新罚则发球未进入竞赛状态时。
当比赛计时钟停止后,球员意识到已请求了暂停,虽然暂停周期还没有正式开始,允许他们去各自的球队席。陈述5:如果裁判员发现场上同一球队的队员超过5名,只要不置对方于不利,应立即予以纠正。
1、但比分是一个特殊的比,这与数学中的比不同。比分不允许化简,比如篮球赛 90:60,不可以化简成 3 :2。比分的后项可以是0,也有意义这与数学中不同。比如欧洲杯足球赛 4 :0。
2、例子:在某次足球比赛中,甲队进了3个球,乙队没有进球,则甲乙两队的比分是3比0。这里的3比0是有意义的,如果在数学上就没有意义了。
3、甲与乙的比是4:3,乙与丙的比是4:3,甲与丙的比是( 16:9)判断题。一个数除以真分数, 商一定大于这个数。(×)比的后项可以列如足球比赛,甲乙两队比分是2:0。
4、是一个比,一方进球数为3,另一方进球数为2,则比分是3:2。但该比值任何时候都不能化简,例如,一方进球数为6,另一方进球数为2,则比分是6:2,不能化简为3:1。
1、解:(1)最后一个三分球由甲来投;(2)因甲在平时训练中3分球的命中率较高。
2、命中率常在一场球赛中运用,例如:甲队的命中率是35%,乙队的命中率是44%,火箭队命中率是40%,灰熊队命中率达37%。计算命中率时,通常用命中率=命中的球数÷投出的球数×100%来计算。
3、单场比赛全队3分球纪录由超音速队在1995-1996年季后赛同火箭队的第二场比赛中创造,共投进20个3分球(出手27次)。单个赛季中个人3分球命中率最高的是公牛队的后卫史蒂夫.科尔,为54%。
4、在篮球比赛中,三分球的命中率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第一,对手的防守。无论何时有对手防守的情况下,投篮命中率都会比无人防守时更低。
5、本场比赛,美国队70投34中,命中率45%,其中三分球37投15中,三分命中率超过40%,篮板球双方不相上下,助攻数西班牙反而以22对13领先美国。
国际篮联在一般情况下,每隔4年对规则要进行一次修改与补充,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篮球技、战术进一步的发展,并限制粗暴动作,使比赛向文明、于净及紧张激烈和富有勉力的方向发展。
比赛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时。上、下半时之间的休息时间为15分钟,第1节和第2节之间、第3节和第4节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
走步:又称“带球走违例”,是指当队员在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7)24秒违例: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量个活球时,该队必须在24秒钟内完成投篮。
.1 一名队员己发生了5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裁判员应通知本人,他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并且必须在30秒钟内被替换。
篮球的基本规则 1) 基本规则一: 比赛方法 一队五人,其中一人为队长,候补球员最多七人,但可依主办单位 而增加人数。比赛分前、后半场,每半场各 20 分钟,中场休息 10 分 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