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进攻队员手上没有明显的拉扯,推人动作的前提下,防守犯规。进攻队员一般启动了都会有进攻路线,比如最常见的三步上篮。进攻队员已经动起来了,防守队员侧面移动过来,发生碰撞,为了鼓励进攻,防守犯规。所以一般防守犯规多于进攻犯规。判进攻犯规的前提是防守队员必须有明显的站立动作。
2、当进攻者在进行三步上篮时,如果防守者在任何一步按住了球,这通常被视为犯规。裁判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防守者的动作是否影响了进攻者的投篮动作。 如果防守者的手提前封盖,并未主动接触进攻者,而进攻者未能完成投篮,裁判可能会吹罚防守犯规。
3、第一种情况,应该判你侵人犯规,因为这种动作很明显,容易让裁判看到,裁判看到你造成接触,就会判你犯规。第二种情况,理论上应该判对方推人犯规。但是这种犯规隐蔽性很强,裁判很难看清,所以这种动作是否犯规得看临场裁判怎么判罚了。
4、打手犯规:定义:进攻队员在持球进攻或投篮动作中,防守队员非法触碰到对方的手臂或手。规则:进攻队员在投篮或运球时,防守队员应避免触碰其手臂或手,否则将被判为打手犯规。阻挡和带球撞人:阻挡犯规:进攻队员在运球三步上篮等动作中,防守队员非法移动身体挡住其进攻路线,导致动作终止。
5、在篮球比赛中,当一名球员尝试进行三步上篮时,如果在起跳过程中对方球员的手触碰到球但未能成功阻止球进入篮筐,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判为防守犯规或进攻违例。裁判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吹罚争球。具体来说,如果进攻球员的起跳动作和上篮动作都是合法的,那么防守球员的手部接触不足以构成犯规。
以球员为圆心,绘制一个圆柱体。在这个圆柱体内,防守球员的上半身与进攻球员的肩部接触,若是手臂自然放置并未明显发力,则不构成犯规。 在篮球比赛中,对于非明显的身体接触,裁判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吹罚犯规。这包括防守球员的上半身接触进攻球员的肩膀。
如果没有明显发力,这种接触一般也不会被视为犯规。 其他情况,可能需要裁判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规。 当然,如果是恶意的犯规,无论情况如何,都可能会被判罚。 对于你提到的“膀子压肩”,我不太清楚你的具体意思,需要更明确的描述才能判断是否构成犯规。
在足球比赛中,如果一名球员故意用肩部去大力撞击对方球员,试图破坏对方的控球或干扰对方的进攻、防守动作,就会被视为肩撞犯规。比如在争抢球权时,一方球员不是通过合理的身体对抗和位置争夺,而是直接用肩膀去撞向对方,这就违反了规则。
简单说,同向运动中的冲撞算好球,明显静止的冲撞算犯规。国际理事会决议中,第七条指出,队员掩护球时自己不接触球,而设法阻挡对方队员使其不能触球,并不视为规则第十二章第3款所指的犯规,因为球在该队员的控制范围,他可根据战术需要而掩护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队员可以做合理冲撞。
篮球规则中的侵人犯规,主要是指球员与对方球员发生非法的身体接触。这种接触可能是通过推、拉、撞、绊或其他粗暴动作实施的,导致对方球员在进攻或防守时失去平衡、位置或控球权。
在篮下区域,如果进攻球员使用臀部、肩膀或者非持球手去顶开已经站好位置的防守球员,甚至使用非持球手去勾开防守球员,这些行为都被视为进攻犯规。 当进攻球员持球突破时,如果他们先用肘部或手臂去推开防守球员,这也算作进攻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