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推动本市体育赛事有序开展,加快建设国际体育赛事之都,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全面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的体育竞赛,是指采用售票、收报名费、接受赞助或者获取广告收入等形式举办,由举办人自负盈亏的体育运动项目竞赛活动。
3、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4、注册时间为每年1月开始,至比赛前1个月结束(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交流和引进协议书须经双方主管单位(区、县体委)与运动员(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签订。
5、修改原因:与《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第25号)内容相抵触。
6、田径、赛艇、射击、击剑、乒乓球、手球、武术套路、网球、篮球、游泳、水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体育竞赛管理,保障体育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体育活动,从事体育事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体育设施的管理,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增强人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是面向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体育赛事服务公司、体育用品公司、体育中介公司, 从事体育场馆运营与管理、赛事运营与推广、体育产品(服务)的营销推广、体育活动策划 与实施以及体育经纪等工作。
专业体育场馆,从事体育经营(经纪)管理以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体育管理工作,以及从事体育交流、体育经纪工作的懂体育、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体育经济与管理主要研究经济学、管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体育产业的开发和管理,促进体育经济的发展。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主要是在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体育会所等职业领域从事体育活动组织与管理、体育场地器材维护和管理、体育场地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研究现代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体育场地设施行业技术服务、市场开发等知识,具备体育运营、体育管理工作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体育运营与管理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属体育类,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该专业培养从事体育场馆维护管理、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体育用品营销、体育市场服务与推广、体育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
1、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是一门涉及体育产业运营、管理和发展的综合性学科。它旨在培养具备体育产业运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研究现代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体育场地设施行业技术服务、市场开发等知识,具备体育运营、体育管理工作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3、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是一门涉及体育产业、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力,可以在多个领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4、体育运营与管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
5、体育运营与管理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属体育类,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该专业培养从事体育场馆维护管理、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体育用品营销、体育市场服务与推广、体育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